内容字号:默认大号超大号

段落设置:段首缩进取消段首缩进

字体设置:切换到微软雅黑切换到宋体

喜报!济南高新区新认定11家总部企业

“代理退保”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行业呼吁区分保险正常和恶意投诉

2021-03-25 13:42 出处:网络 人气:  评论(0

  中新网上海新闻6月12日电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多地银保监局持续进行风险提示,让消费者做到理性投保、谨慎退保,这使得“退保黑产”引发越来越多关注。

  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是由投保人(即借款人)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一种保险产品,用于投保人(即借款人)增信,当借款人不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借款时,由保险公司向放款机构赔付借款本息余额。保险公司赔付后,该笔贷款债权并不会消失,只是由放款机构转移至保险公司继续进行追偿。

  一位接近监管的消息人士向记者表示,最近接到多家保险公司反馈,发现有社会人员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散播代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退息、退费、退保”信息的行为,打着替投保人“维权”的名义,收取高额手续费,唆使投保人不择手段恶意投诉,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从“代理退保”到“抄作业”投诉

  “同一个手机号码,为多个不同的客户退保”、“同一个客户名字,但每次来要求退保的声音和来电号码都是不一样的”。上海一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表示,“我们从去年开始就发现好几起带有明显‘代理’迹象的恶意退保,而且都是针对借款保证保险的,话术高度相似带有明显的组织性。”

  一位接近监管的消息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最近接到多家保险公司反馈,发现有社会人员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散播代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退息、退费、退保”信息的行为,打着替投保人“维权”的名义,收取高额手续费,唆使投保人不择手段恶意投诉,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扰乱正常金融秩序,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而从投诉材料看,也带有明显的“抄作业”迹象。这些“代理退保”的投诉材料往往格式化痕迹明显、口径雷同,主要体现在:投诉理由都相对集中在不知情投保、捆绑销售上,并且集中借款逾期情况较多。这些“代理投诉”往往有较强的组织性,并有明显的“黑色”利益链。 

  一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称,从2019年开始,便有一些贷款黑中介从网贷转战保险领域,通过微信群、视频直播等方式,怂恿、诱导客户进行退保,并表示可以协助用户办理全额退保等事宜,从而收取高额代理费。快手、抖音、西瓜等短视频平台上也出现了退保的“现身教学”。“这些人通常自称‘职业维权人’,挑唆借款人采取恶意投诉的方式达到不交保费,甚至不还剩余本息的目的”。他们不仅从中收取高额“代理费”,还会以代表用户投诉为由,收集用户的银行卡、身份证、保单等个人重要信息进行倒卖,更有甚者向保险公司提出“劝退投诉人”的方案,索要高额“调节费”,以获取非法个人利益。

  坚决抵制 向“代理退保”说“不”

  日前刚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合理费用。这意味着借款保证保险在为借款人进行信用增信、承担实际业务的风险时,收取合理费用是有法可依的。

  日前,甘肃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指出,“采取购买保证保险方式获得借款的,借款人容易忽视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间等关键内容,而直接将保险合同签字确认。需要注意投保了保证保险的情况下,借款成本中除借款利息外,还将包括保证保险费,应当在借贷时综合计算获取借款资金的综合成本。”

  而对于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后产生纠纷的,甘肃银保监局也提示,“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对于一些非法机构以牟利为目的,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为由,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的,要提高警惕。”

  广西保监局近日指出,一些组织或个人通过社交、网络平台等发布“可在全国办理全额退保业务”的虚假信息,实际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切断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再通过非法手段牟取高额手续费等不正当利益,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保证保险等产品。

  多家运营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称,面对恶意的无理投诉会坚决抵制,筑牢针对“代理退保”骗局的防火墙,不让“代理退保”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宣扬恶意退保的网站或视频,保险公司将依法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同时,保险公司还表示会持续高度重视借款保证保险的产品合规性,以及与第三方信贷平台合作的规范性,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合规、安全的金融服务。

  在加强对保险行业恶意退保的管控措施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建议,制度方面,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专业代理投诉、代理退保并以此牟利的团体和代理人进行明确约束和规范。政策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多方调解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维权途径。监管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此类产业链及团伙;同时对正常保险投诉和恶意代理投诉按照科学标准加以区分,经核查确为恶意代理投诉的,应从投诉考核指标中予以扣除。(完)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分享给小伙伴们: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加入我们|投稿反馈 邮箱:2817575409@qq.com